各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省、市“5+4”穩(wěn)進提質政策舉措,鼓勵我區(qū)企業(yè)、新型研發(fā)機構等承擔國家、省重大科研任務,集聚優(yōu)勢科技資源,加快推進重大技術突破和成果產業(yè)化,根據(jù)《杭州市重點科技研發(fā)計劃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》(杭科資〔2020〕70號),現(xiàn)將杭州市科技局《關于組織征集2022年度國家、省重大科技專項市級財政補助項目的通知》轉發(fā)給你們,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項目申報要求
1、申報單位:濱江區(qū)范圍注冊登記并納稅的科技企業(yè)、濱江區(qū)重點引進共建的新型研發(fā)機構等。
2、補助范圍:屬科技部國家重大科技專項、國家重點研發(fā)計劃立項支持的項目(課題);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、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科研平臺承擔的重大科研攻關任務;重點企業(yè)研究院承擔的省重點研發(fā)計劃項目等。
3、時限要求:本次征集時間段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為準,國家專項補助資金在該期間實際到賬,杭州市按比例給予配套補助。同一項目按合同分期下達資金的,以到賬年度分別計算配套補助額。
4、承擔國家科技項目(課題)的子項目(子課題),或是項目(課題)參加單位并接受項目(課題)主持單位撥款的,該單位須列入項目(課題)合同(或計劃任務書)的參加單位名單。
5、雖承擔科研任務,但按項目合同(計劃任務書)國家補助資金少于50萬元,或項目成果未在杭產業(yè)化,原則上不予補助。
二、補助方式及標準
根據(jù)管理辦法,對符合申請補助要求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(課題),市配套資金按不超過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在征集時段內到賬資金25%的比例給予補助;同一法人單位年度配套補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。單個項目申請市配套補助資金超過500萬元(或屬特別重大項目),由承擔單位經(jīng)屬地區(qū)政府提出配套補助申請,經(jīng)市科技局、市財政局會商配套方案并報市委、市政府研究決定。
市級補助資金由市本級和區(qū)、縣(市)兩級財政按財政管理體制確定的比例承擔。申報單位所承擔的國家項目已經(jīng)獲得過市工業(yè)或其它科技專項立項補助的,按“從優(yōu)、從高、不重復”原則,調整補助差額。
三、申報材料要求
申報單位須提供相關申報紙質材料一式2份送至:濱江區(qū)科技局102辦公室,電子版申報表和匯總表發(fā)送至濱江科技局郵箱:bjqkjjcyk@163.com。申報材料包括:
1、國家、省重大科技專項市財政補助資金申報表(附件1)。
2、國、省重大科技專項市級補助推薦匯總表(附件2)。
3、承擔國家科技項目(課題)的立項文件、項目(課題)合同(計劃任務書)、當期項目(課題)經(jīng)費撥款通知書和銀行入賬憑證等復印件。
4、如屬承擔國家項目(課題)子項目(子課題),或是參與單位并接受項目(課題)承擔單位撥款的,需提供項目(課題)合同(計劃任務書),子項目(子課題)合同(計劃任務書)及主持單位的撥款通知單和銀行入賬憑證等復印件。
本年度補助申報截止時間:2022年4月26日17:00,逾期不再受理。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