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(fā)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(yè)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浙科發(fā)高〔2016〕88號)相關規(guī)定,經(jīng)各區(qū)、縣(市)科技局審核推薦,我局復核,擬決定認定浙江正和科技有限公司等1667家企業(yè)為杭州市2021年第二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(yè), 現(xiàn)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1年8月19至2021年8月30日。
在公示期間,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布的結果持有異議的,可以真實身份和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。單位提出異議的,須加蓋公章;個人提出異議的,須署真實姓名和聯(lián)系電話。
受理部門:
市科技局高新處 電話:86621419
市科技局機關紀委 電話:87013782
地 址:杭州市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C座12樓、13樓
傳真:87023872 郵 編:310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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